(十八)推行黨委常委會任用干部票決制和全委會表決重要干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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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試行省委全委會對重要職位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制度、市縣黨委常委會任免干部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各市、縣(市、區)也建立常委會票決制,促進了科學規范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決策機制的健全完善。2013年以后,省委連續五年分別在省委常委、省委常委和列席省委常委會的省人大政協主要負責同志、現職省級黨員領導干部范圍內開展署名推薦,推薦產生省管正職干部人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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