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網格要多大,網格員要干哪些工作,什么人可以參加網格工作,現在都有了依據。”最近,開化縣楊林鎮東坑口村網格長周小林通過手機看到《衢州市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后,對接下來開展網格工作更有底了。
該《條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國首部網格化服務管理地方法規。“這是近年來衢州市黨建統領基層治理特色做法的制度性成果。”衢州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通過26條規定,將衢州市行之有效的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措施以立法形式進行總結固化、系統規范,把市委關于基層治理的重大決策成果轉化為法制成果,為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規定,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主要是宣傳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采集、錄入、更新相關基礎數據和動態信息;排查整治社會治安問題和公共安全隱患;調處信訪、民間糾紛等9方面工作。
從網格“小切口”完善基層治理“大文章”,《條例》確立了黨建統領在網格化服務管理中的根本地位和關鍵作用,明確了市、縣(市、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主管部門的職責,也明確了村(居)民權利義務、網格劃分、網格工作事項、網格人員選任基本要求等內容,并推動黨員在網格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條例》還要求,建立網格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和基層治理無關的工作不交給網格處理。
“有法可依,更便于我們開展網格工作。”柯城區衢化街道昌苑社區主任董琳琳說,網格化服務管理是近年來基層治理中開創的有效管理機制,每天網格員都要聯戶開展相關工作,查隱患、聽民意、勸矛盾、幫困難、講政策,“過去這是大家探索出來的工作方法,現在是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