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組織部以會議澄清的形式,在一家省直單位班子會議上對該單位一名正廳級領導干部的不實舉報予以澄清反饋,并向該單位黨委發送了《不實舉報澄清函》。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以來,全省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積極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今年7月,省委組織部組織開展省管干部不實舉報澄清工作,通過會議澄清、班子內部澄清、向本人澄清等形式,集中為5名省管干部“正名”。
組織部門要給“擔當者”擔當,為干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省委組織部相關處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省委組織部高度重視不實舉報澄清工作,堅持嚴格管理與關心信任相統一,在查明舉報事實的基礎上,及時為干部澄清不實舉報問題,注重保護干部聲譽,維護干部隊伍形象,最大限度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因舉報者對相關政策的不了解而受到非議、因舉報人舉報信息來源有誤而受到誣陷錯告、因舉報人隨意揣測而受到質疑……據了解,本次澄清的5起不實舉報涉及這些方面。今后,省委組織部還將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澄清方式方法,加大對不實舉報的澄清力度,利用各種場合、各種適當的時機,對反映失實的情況進行澄清正名。
“這是組織對我們的信任、關心和愛護,為自己干事創業增強了信心和底氣,也彰顯了省委組織部為干部擔當的鮮明導向。”一名省管領導干部在受到澄清后表示,組織為自己擔當,自己就要更有擔當,今后要更加嚴格自律,增強規矩意識,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群眾的監督。
近期,省委組織部將下發《關于及時做好不實信訪舉報澄清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堅持疏堵結合、激濁揚清,穩妥有序地開展澄清工作,加快建立常態化澄清保護機制,加大對不實舉報懲戒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對故意誣告、散布謠言的舉報人,要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給予嚴肅處理。影響惡劣的誣告案件要公開通報,形成震懾,積極營造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