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浙江省大力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全面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活動陣地、村干部報酬和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等“四項保障”,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9.5億元,比上年增長64.8%,全省各級財政支出72億元,比上年增長20.9%,為基層黨組織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借勢借力,推動基層基礎保障從基準線向發展線邁進。鞏固拓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抓住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在浙召開的有利時機,全面落實“一定三有”、“三有一化”等政策要求,推動各地將村(社區)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上調村(社區)主職干部基本報酬,將人口1500人以上的村運轉經費保障標準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新增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不夠用問題,并將全面加強基層基礎保障要求寫入省委全會《決定》,成為各級黨委的共識。
統籌資源,合力加強基層基礎保障。充分發揮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作用,加強與農辦、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的協調溝通,整合資源,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如整合新農村建設資金、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資金、省財政對12個重點縣的特扶資金、省管黨費等,積極支持部分欠發達地區村級活動場所、便民服務設施等的新建、改擴建和修繕。
嚴格督查,推動“四項”保障真正落地。省委組織部組織力量赴11個市開展整鄉蹲點,深入走訪233個村,每村必看村活動場所,必問村干部報酬,必查村財務公開,發現問題面對面向相關市縣反饋,督促整改落實。電話隨機抽查22個縣的220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摸清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村干部報酬、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落實情況,抽查結果反饋11個市委組織部長。
健全機制,壓實基層基礎保障工作責任。將基層基礎保障情況作為重要項目納入市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報表,將統籌協調解決基層基礎保障問題納入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書記述職必述保障,對村主職干部基本報酬、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等基本要求未達標的,要專門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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